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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 成都民间打假人黄勇涉嫌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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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759 | 回复0 | 2013-6-9 11: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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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6岁、家住成都市成华区的黄勇(化名刘江)在四川省内比较有名。因曾与著名职业打假人王海、叶光等人数度联手,有了“成都民间打假第一人”之称。

  黄勇从2008年6月至2010年8月,以举报电视台播放虚假广告相威胁的方式,共向309家电视台索取资金共计242万余元,涉案多达300余起。2011年8月19日,黄勇因涉嫌敲诈勒索被重庆万州警方刑事拘留。去年年底,黄勇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职业打假人敲诈电视台

  2011年年底,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黄勇发现全国各地许多电视台播放的医疗类广告存在夸大疗效等违法行为,遂产生利用这些电视台害怕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而获取利益的想法。

  随后,黄勇分别安排被告人胡海天、莫天和、颜超文3人到其指定的省市获取当地电视台播出的医药类广告的证据,黄勇制作针对该电视台违法广告的举报材料并邮寄到主管部门。在与各电视台的联系中,黄勇就以举报该电视台相威胁,向其索要钱财。

  被告人黄勇、胡海天、莫天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强索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黄勇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胡海天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莫天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据黄勇供述,从1996年他开始打假,索赔收入已达到2000多万元。他是个人行为,没有办公司,只是私下请了11名员工。他们主要是分头帮他到远点的地方购买药品或者到当地电视台去录制违法广告制成光盘,然后他在网上写举报信,员工再在网上下载后分别寄给有关电视台,统一以他的名义索赔。黄勇给他们付的月薪从4000元至1万元不等,谁跑得多就得的多。

  分两种情况勒索赔偿金

  据他供述:他的“索赔”模式分两种情况:

  一是没有与他打过交道的电视台,他在“刘江说法网”上制作出电视台的违法行为举报信,然后寄给当地工商、药监等主管部门,要求这些部门查处电视台的违法行为,过后电视台一般都与他联系,他才谈他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索赔,对方一般都是与他在电话中协商解决索赔的事,说好后他就把自己的银行卡号发过去,对方就把钱打到他账上,随后,他就应电视台的要求在网上删掉举报信。

  二是以前跟他打过交道的电视台,他就制作一份严正声明函,然后将光盘和声明函寄给电视台,同时在“刘江说法网”上制作电视台违法行为的警告书。他在声明函中指出电视台的违法行为,希望电视台自查自纠,并叫电视台在3日内承担他作为消费者的赔偿义务,否则他按程序举报给相关部门。一般情况下电视台都给他回了信,也协商好了索赔的事。没有回复的他就网上举报,同时将举报资料寄给几个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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