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印 广州市至信防伪科技有限公司 天臣集团 广州申悦防伪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卫士
倾松防伪 上海中商 中江科技 通盈科技

[社会热点] 19岁职业打假人一年获利20万,起诉商家800次,算不算犯法?

  [复制链接]
查看11721 | 回复78 |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亲,你还没有登陆哦,无法享受到更多服务的,马上登陆。如果还没有帐号,请立即注册
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句话告诉我们,在能力有限时,我们应照顾好自己;而当我们有能力时,更应该为天下人着想。然而,当“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们却看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景象。那些自诩为职业打假人的人们,他们声称是在捍卫消费者的权益,但在这场“打假狂欢”背后,他们究竟是为了公义,还是暗藏私心?

在众多以打假为职业的人群中,陈之强以其年轻和勇气脱颖而出,被誉为最年轻的打假人。回溯到2021年,那时年仅18岁的他,就毅然决然地踏上了打假的征途。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他以惊人的毅力和决心,先后向法院提起了800多次诉讼,矛头直指那些不法商家。令人瞩目的是,他通过这些诉讼,不仅成功地打击了不法行为,还获得了20余万元的收益。想象一下,那堆积如山的卷宗,高达2米多,每一份都是他战斗的痕迹和胜利的见证。


时光荏苒,转眼到了2022年,陈之强满怀信心地准备继续他的打假事业,意图在这条道路上走得更远,赚取更多的正义之财。然而,就在他摩拳擦掌,准备“做大做强,再创辉煌”的时刻,意外却悄然降临。警方突然对他进行了立案调查,这一消息如同晴天霹雳,让人惊愕。更令人震惊的是,当地法院随后发出了裁定书,指出陈之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敲诈勒索。

2003年,在广东省徐闻县的一个普通家庭里,陈之强呱呱坠地。他的家庭条件平平,父亲辛勤地驾驶着货车穿梭在城市的街道上,而母亲则待业在家,全心全意地照顾着家庭。陈之强并非家中的独子,他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三个活泼好动的孩子让这个家庭充满了欢声笑语,但也给父母带来了不小的经济压力。


作为家中的长子,陈之强自幼便深知父母的艰辛。他在刻苦读书的同时,也在琢磨着如何能为家庭分担一些经济重担。早在高中毕业之前,他就萌发了一个大胆的想法:通过打假来开辟一条致富之路。他观察到,市场上不乏为了追求暴利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这让他意识到,只要自己能够搜集到确凿的证据,并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便能在打击不法商家的同时,获得应有的赔偿。这样一来,他不仅能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更加洁净的消费环境,还能为家庭带来一份稳定的收入,真正实现一举两得。

为何陈之强会选择成为一名职业打假人?这背后的故事,其实源于他在老家徐闻县的一次购物经历。那天,他像往常一样走进县城里的一家小超市,却不料买到了一件过期的商品。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遇到这样的情况,可能只是会向店主索要赔偿,发几句牢骚后就此作罢。然而,陈之强并没有选择这样的

处理方式。他手握购物凭证和那件过期食品,毅然决定将小超市的老板告上法庭。在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明文规定下,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给消费者带来损害的商家,应承担“退一赔十”的责任。


小超市老板因售卖过期食品而明显违反了相关法规,但为此开庭审理似乎又显得过于浪费社会资源。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悉心调解下,陈之强与店主达成了和解,店主赔偿了陈之强500元,这场风波也得以平息。

那场官司对陈之强来说,意义非同寻常。那轻易获得的500元赔偿,仿佛为他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从那以后,他毅然放弃了原有的工作,也没有选择上大学,而是心安理得地踏上了职业打假的道路。时间来到2021年,陈之强以惊人的毅力,总共起诉了800余次商家,每月的收入稳稳超过一万元,一年下来,他的获利高达20万。


就在他的打假事业风生水起之时,陈之强又别出心裁地开设了“收徒”业务。他亲手创建了一个打假维权交流群,不仅提供了一个平台供志同道合的人们交流经验,更以388元的学费,倾囊相授自己的独门打假秘籍。他教授学徒们如何精准地识别商家的软肋,如何巧妙施压,使得商家在无可奈何之下,只能心甘情愿地掏出赔偿。

令人瞩目的是,这位连大学都未曾踏入过的年轻人,竟然一跃成为了“打假界”的翘楚。他甚至豪言,自己有能力胜任专业的法律顾问,凭借自学的法律知识,就能助人在法庭上一战到底。不得不说,陈之强借着职业打假的东风,彻底改写了自己的人生篇章。


然而,在这些纷繁复杂的诉讼案件中,陈之强真正赢得胜利的其实并不多。多数情况下,案件最终都以双方握手言和而告终。但陈之强对此并不介怀,因为对他来说,只要能够拿到那笔象征性的“和解费”,他的目的就已经达到。有些商家深知自家产品存在瑕疵,为了避免更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他们宁愿选择破财消灾,与陈之强达成和解。

这种处理方式,无形中助长了陈之强的自信,甚至让他产生了一种错觉:自己的这套打假模式,简直就是赚钱的利器。但好景不长,2021年12月27日,当陈之强在家中埋头整理资料,准备发起新一轮的打假攻势时,一份来自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突然降临。这份突如其来的法律文件,让他惊出了一身冷汗。

早已有人对陈之强以打假为名行敛财之实的行为表示强烈的不满。经过多次审理,法院也认定陈之强的行为存在问题——他恶意索赔,滥用法律惩罚性规则,甚至滥用诉讼权以牟取私利。这样的举动不仅严重影响了市场良性环境的构建,更超出了个人权利行使的合理范围,已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

在我国《刑法》的明文规定中,敲诈勒索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它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进行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进行敲诈的行为。一旦定罪,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严厉惩罚。

陈之强如今正面临着这样的法律风险。如果他的行为真的构成敲诈勒索罪,那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最少也会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当地公安局已经对此事立案调查,但陈之强却并未认罪,他坚决地表示将寻找律师进行上诉,希望能为自己讨回公道。

实际上,职业打假与敲诈勒索之间的界限确实模糊。如果打假的初衷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那么这样的行为是值得赞扬的。然而,如果打假者像陈之强那样,将打假作为获取私利的手段,那么这样的行为就变质了,很容易滑向敲诈勒索的深渊。我们必须明白,法律不是供个人敛财的工具,任何试图利用法律漏洞牟取私利的人,最终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时值“315消费者权益日”,笔者想对那些以打假为职业的人们说几句。打击假货、惩罚不良商家本是正义之举,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掺杂了个人私欲,那么这份正义就会荡然无存。更严重的是,这样的行为还可能会触犯法律,走向犯罪的道路。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账号

×

手机扫码浏览
贡献值排行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薇儿 |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顶起顶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王晓 |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排支持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秀起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占位编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我是个凑数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在撸一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v1飘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新生 |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顶起顶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