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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 是正义的化身还是冲动的魔鬼 揭秘职业打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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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313 | 回复0 | 2013-10-31 18: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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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这么一群消费者,他们“知假买假”,依靠向商家索赔谋生。在有些人看来,他们是正义的化身,而在另一些人眼里,他们则是冲动的魔鬼。他们就是职业打假人。饱受争议的职业打假人,究竟能走多远?在个人利益与公益性之间,平衡的支点又在哪里?


  谈入行:

  曾经的受害者


  1995年3月,22岁的青岛小伙王海在北京一家商场购买了两副耳机,后被证实为假冒商品。抱着一试的心态,王海依据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成功索赔。这一年,被称之为“消费者维权元年”,一批个人打假索赔者开始出现,是为“王海现象”。                  

  青岛职业打假人王亮(化名)入行已10年有余,并发展出了一个拥有十几人的团队,队员收入堪比白领。但他却自认不是“王海现象”的跟风者,因为他打假绝不是单单为钱,支撑他的还有那份成就感。

  王亮曾经在一大型国有企业从事品质管理、业务等工作,这份职业收入稳定,且体面。2003年初,他在市南区一家大型超市购物的遭遇改变了他原有的生活状态。

  当时,他发现货架上的一批不干胶(固体胶)外包装上有两个日期,一个日期为包装打印,另一个为帖签,而按包装日期,这批不干胶都已过期。他以为此事为工作人员疏忽所致,于是善意地提醒对方将这些产品下架。

  超市当时将问题商品下了架,但一个月后,当他再次光临该超市时,却发现问题品又重新返回了货架。于是,王亮买了一部分产品进行索赔,并批评了超市存在的管理问题,超市员工赔付后,他听到了员工的嘀咕:“这个人挺较真的。”

  较真的王亮在超市转了半小时后,发现剩下的过期不干胶还在柜台上销售,于是,他又进一步较真,只留下一个不干胶样品在货架上,将其余的全部买了下来。此事惊动了超市的值班经理,最后按照“退一赔一”原则解决了此事。

  王亮从此决心从事职业打假,当然,之所以作此决定绝不是因为那300多元的甜头,他坦言,更多的源于那种正义感与成就感。

  浙江职业打假人刘明决心从事职业打假同样源于自己经历的消费维权。2004年初,22岁的刘明初中毕业后来到佛山成为一名一线工人。2010年,他在工作的地方无意间购买了价值800多元的过期食品,不知所措的他在朋友的开导下,将此事举报到了当地的工商部门,销售者随即按照相关法规对他进行了赔偿。

  有了第一次购买过期产品的经历,刘明开始更加关注食品安全。让他感到吃惊的是,他发现,很多超市都有一些过期的或者含有违禁成分的食品。于是,2010年7月他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从单位辞职走上了职业打假的道路,主要关注食品、服装、皮具等方面的打假维权。他在职业打假的大路上,虽遇到维权困难、自学相关法律等难题,但还是选择坚持了下来。目前,保守估计他的月收入已经过万。

  谈模式:

  团队合作成趋势


  职业打假首先面对的是来自商家的应对措施。“我们这里不欢迎你,请你出去!”刘明坦言,在走访超市过程中,曾多次遭遇工作人员的逐客令。同时,有些商家会让工作人员跟随其后,直至他离去,甚至有些商家不对其销售任何商品。“我们做不了真正的朋友,因为立场不同。”刘明坦言,在打假过程中虽然有一些商家提出与他交朋友,但都遭到了他的婉拒。

  职业打假人因为没有准入门槛,使得这个行业犹如大浪淘沙,每年都有新人加入,也不乏有老人无奈离开。当记者向王亮问及青岛的职业打假人规模及年龄分布时,他不得不感慨,“人数太多,无法统计”。

  职业打假人“武汉南城星星”向记者透露,职业打假这个行业从业者年龄跨度很大,下至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上至年过花甲的老人都有。但其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而且从业者收入悬殊,有人月收入数十万,有人月收入只有几千元,除去维权成本所剩无几。

  王海作为职业打假行业的“领头人物”,1996年创办了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随后又成立了王海热线工作室。前者帮助企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后者则为百姓提供免费咨询,并在深圳、杭州成立了分公司。


  对此,王海在接收采访时称,个人买假索赔有其局限性,不能成为一个长远的事业。成立公司后,可以抵御各种风险,也可以通过组织与组织的博弈,取得胜利。

  与老板“王海”不同,活跃在众多城市的多数职业打假人选择了独来独往,单兵作战。

  “王海打假公司化运营挺好的,这应该是职业打假的一个发展趋势。”在与记者交谈时,刘明对王海的打假模式赞不绝口。当记者问其为何不组建团队时,刘明却称,首先,自己单干自由,而且,有些打假人操作手法有很多自己不能认同的地方,遇不到志同道合的人,他宁愿单兵作战。

  而在京城知名打假人杨连娣看来,职业打假人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打假索赔;第二个阶段是与企业合作,包括办公司;第三个阶段就是公益,积累完成之后回馈社会。走完第一阶段后应该摆脱由枝节上打假的惯性,要走向从根源上打假,分析造假的深层原因,寻找生产、流通、监管各个环节的问题,为政府各项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谈质疑:

  “知假买假”之争


  2011年12月15日,“成都打假第一人”刘江被重庆市万州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职业打假人被曝出敲诈勒索丑闻的,刘江案并非首例。2003年,有“假药克星”之称的职业打假人臧家平,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由此可见,活跃在职业打假“江湖”中的职业打假人,每个人几乎都有一个辉煌的“故事”,但每个人也有“境界”高低之别,他们对商家造假、售假进行震慑的同时,一些人却将自己推出了法律底线之外。这更加剧了人们对职业打假人的误解。

  什么是职业打假人?有人说他们是知假买假,有人说他们是以赢利为目的,甚至还有人说他们是敲诈。而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江宁分局稽查大队大队长、国家质监稽查专家库专家、全国质检系统打假办案能手李天伟在回答这个问题时表示,职业打假人应该具备三个要素:以买假为手段、以打假为目的、兼顾社会道义和自身发展。

  对此,王亮的观点与李天伟的观点不谋而合,王亮告诉记者,他在考察新人时最看重的是道德与正义,职业打假人的职业操守便是依法办事。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在接受采访时称,发现市场上有假冒伪劣商品,或者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依照法律途径,协商解决,要求索赔,只要没有采取违法的方式,都应给予支持。他认为,打假对规范经济秩序及广大消费者多有裨益,不能因为打假人牟利而追究打假人的责任。

  谈未来:

  期待早日失业


  王海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单纯从商业的角度来说,打假并不是一门好生意。公众只看到他们赚钱的一面,他们的生存状态却鲜有人关注。对王海的这一观点刘明深表赞同。“不是谁都可以打假的。”刘明坦言,打假只有胆量、勇气远远不够,还要有时间、财力、脑力和体力的付出。打假可不比游览观光,有时会遭遇商家的恐吓、威胁,甚至是侵害!所以,打假既要讲技巧,又要懂得相关法律和商品知识。

  同时,刘明向记者透露,他们不可能对每件商品都了如指掌,仅能凭经验对商品属性进行初步判断,顶多只是怀疑,鉴定难是当前普遍存在的维权困局。有时候买假风险很大,不一定每次都能得到赔偿。所以,这个行业流动性很大,他认识的一些同行就无奈地退出了这个圈子。

  而在谈及所从事的职业的未来时,王亮坦言,只要假冒伪劣现象依然存在,职业打假就不会消失。如果职业打假一定会消失,他希望那天来得更早一些。同样的,刘明在谈及职业打假时也称,假货不灭,职业打假便依然会存在。而假冒伪劣的存在,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企业心存侥幸,行政部门监管不力。

  早年,王海的支持者、一位经济学家还送给他一句话:“要有一个很高的道德要求在心里,否则,只顾利益就容易走偏。”所以,职业打假人在打假中应坚持程序得当、手段“阳光”,否则在实践过程中不免对社会整体有扭曲与伤害。同时,我们真心呼唤:期待普通消费者能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期待质量监管部门认真执行自己的职责,期待商业生态回归健康,最终,让“职业打假人”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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