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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点] 19岁职业打假人一年获利20万,起诉商家800次,算不算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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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9770 | 回复398 | 2025-5-15 11: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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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句话告诉我们,在能力有限时,我们应照顾好自己;而当我们有能力时,更应该为天下人着想。然而,当“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们却看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景象。那些自诩为职业打假人的人们,他们声称是在捍卫消费者的权益,但在这场“打假狂欢”背后,他们究竟是为了公义,还是暗藏私心?

在众多以打假为职业的人群中,陈之强以其年轻和勇气脱颖而出,被誉为最年轻的打假人。回溯到2021年,那时年仅18岁的他,就毅然决然地踏上了打假的征途。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他以惊人的毅力和决心,先后向法院提起了800多次诉讼,矛头直指那些不法商家。令人瞩目的是,他通过这些诉讼,不仅成功地打击了不法行为,还获得了20余万元的收益。想象一下,那堆积如山的卷宗,高达2米多,每一份都是他战斗的痕迹和胜利的见证。


时光荏苒,转眼到了2022年,陈之强满怀信心地准备继续他的打假事业,意图在这条道路上走得更远,赚取更多的正义之财。然而,就在他摩拳擦掌,准备“做大做强,再创辉煌”的时刻,意外却悄然降临。警方突然对他进行了立案调查,这一消息如同晴天霹雳,让人惊愕。更令人震惊的是,当地法院随后发出了裁定书,指出陈之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敲诈勒索。

2003年,在广东省徐闻县的一个普通家庭里,陈之强呱呱坠地。他的家庭条件平平,父亲辛勤地驾驶着货车穿梭在城市的街道上,而母亲则待业在家,全心全意地照顾着家庭。陈之强并非家中的独子,他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三个活泼好动的孩子让这个家庭充满了欢声笑语,但也给父母带来了不小的经济压力。


作为家中的长子,陈之强自幼便深知父母的艰辛。他在刻苦读书的同时,也在琢磨着如何能为家庭分担一些经济重担。早在高中毕业之前,他就萌发了一个大胆的想法:通过打假来开辟一条致富之路。他观察到,市场上不乏为了追求暴利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这让他意识到,只要自己能够搜集到确凿的证据,并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便能在打击不法商家的同时,获得应有的赔偿。这样一来,他不仅能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更加洁净的消费环境,还能为家庭带来一份稳定的收入,真正实现一举两得。

为何陈之强会选择成为一名职业打假人?这背后的故事,其实源于他在老家徐闻县的一次购物经历。那天,他像往常一样走进县城里的一家小超市,却不料买到了一件过期的商品。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遇到这样的情况,可能只是会向店主索要赔偿,发几句牢骚后就此作罢。然而,陈之强并没有选择这样的

处理方式。他手握购物凭证和那件过期食品,毅然决定将小超市的老板告上法庭。在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明文规定下,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给消费者带来损害的商家,应承担“退一赔十”的责任。


小超市老板因售卖过期食品而明显违反了相关法规,但为此开庭审理似乎又显得过于浪费社会资源。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悉心调解下,陈之强与店主达成了和解,店主赔偿了陈之强500元,这场风波也得以平息。

那场官司对陈之强来说,意义非同寻常。那轻易获得的500元赔偿,仿佛为他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从那以后,他毅然放弃了原有的工作,也没有选择上大学,而是心安理得地踏上了职业打假的道路。时间来到2021年,陈之强以惊人的毅力,总共起诉了800余次商家,每月的收入稳稳超过一万元,一年下来,他的获利高达20万。


就在他的打假事业风生水起之时,陈之强又别出心裁地开设了“收徒”业务。他亲手创建了一个打假维权交流群,不仅提供了一个平台供志同道合的人们交流经验,更以388元的学费,倾囊相授自己的独门打假秘籍。他教授学徒们如何精准地识别商家的软肋,如何巧妙施压,使得商家在无可奈何之下,只能心甘情愿地掏出赔偿。

令人瞩目的是,这位连大学都未曾踏入过的年轻人,竟然一跃成为了“打假界”的翘楚。他甚至豪言,自己有能力胜任专业的法律顾问,凭借自学的法律知识,就能助人在法庭上一战到底。不得不说,陈之强借着职业打假的东风,彻底改写了自己的人生篇章。


然而,在这些纷繁复杂的诉讼案件中,陈之强真正赢得胜利的其实并不多。多数情况下,案件最终都以双方握手言和而告终。但陈之强对此并不介怀,因为对他来说,只要能够拿到那笔象征性的“和解费”,他的目的就已经达到。有些商家深知自家产品存在瑕疵,为了避免更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他们宁愿选择破财消灾,与陈之强达成和解。

这种处理方式,无形中助长了陈之强的自信,甚至让他产生了一种错觉:自己的这套打假模式,简直就是赚钱的利器。但好景不长,2021年12月27日,当陈之强在家中埋头整理资料,准备发起新一轮的打假攻势时,一份来自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突然降临。这份突如其来的法律文件,让他惊出了一身冷汗。

早已有人对陈之强以打假为名行敛财之实的行为表示强烈的不满。经过多次审理,法院也认定陈之强的行为存在问题——他恶意索赔,滥用法律惩罚性规则,甚至滥用诉讼权以牟取私利。这样的举动不仅严重影响了市场良性环境的构建,更超出了个人权利行使的合理范围,已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

在我国《刑法》的明文规定中,敲诈勒索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它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进行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进行敲诈的行为。一旦定罪,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严厉惩罚。

陈之强如今正面临着这样的法律风险。如果他的行为真的构成敲诈勒索罪,那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最少也会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当地公安局已经对此事立案调查,但陈之强却并未认罪,他坚决地表示将寻找律师进行上诉,希望能为自己讨回公道。

实际上,职业打假与敲诈勒索之间的界限确实模糊。如果打假的初衷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那么这样的行为是值得赞扬的。然而,如果打假者像陈之强那样,将打假作为获取私利的手段,那么这样的行为就变质了,很容易滑向敲诈勒索的深渊。我们必须明白,法律不是供个人敛财的工具,任何试图利用法律漏洞牟取私利的人,最终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时值“315消费者权益日”,笔者想对那些以打假为职业的人们说几句。打击假货、惩罚不良商家本是正义之举,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掺杂了个人私欲,那么这份正义就会荡然无存。更严重的是,这样的行为还可能会触犯法律,走向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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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儿 | 2025-5-15 11:43: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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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 | 2025-5-15 13: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排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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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后跟发货飞 | 2025-5-15 14:43:25 | 显示全部楼层
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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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拉尼 | 2025-5-15 16:4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占位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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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生 | 2025-5-15 17: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个凑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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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光之城 | 2025-5-15 17:4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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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人 | 2025-5-15 18: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撸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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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学习 | 2025-5-15 20: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1v1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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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 | 2025-5-15 21: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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